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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了试用期合同。7月15日,应该是转正了的。没有签正式劳动合同...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1天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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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1天前

试用期满未签订正式劳动合同,也没有延长试用期,那么可以视为已经完成试用期,属于正式的劳动合同,但是,如果辞职应该承担相应的违约金,所以,按照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不收违约金是可以接受的。

热心网友 时间:1天前

从试用期结束到你离职的时间段内应该按转正后的工资发放

热心网友 时间:1天前

  1、签订试用期合同,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2、用人单位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劳动合同法》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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