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0 0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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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9-07 11:11
煤改电峰谷时间规定以黑龙江为例峰时段8个小时(7:00—11:30、17:00—20:30),谷时段10个小时(20:30—次日6:30)。
为推进冬季清洁供暖,减少大气污染,黑龙江省落实国家相关*,自10月1日起在各地供热期内执行清洁供暖电价新*,对“煤改电”等用户实行单独的电采暖电价*。电采暖到户电价实行分时电价,晚上10小时电价最便宜。电采暖用电实行单表计量、单独计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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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行煤改电电价优惠*(2020年)是:煤改电居民在采暖期原有电价基础上优惠0.15元,每户一个供暖期内最高可优惠3000度,以每年10月份用电量(11月发行电量)为基础生活电量,采暖季每月总电量超出基础生活电量部分视为取暖电量。
煤改电取暖电量取消阶梯电价优惠:在供暖期(11月15至次年3月15日)内用户取暖电量执行电价,由供暖期阶梯电价升级为仅执行第一阶梯优惠电价,每度0.41元。煤改电峰谷分时电价优惠:每日20时至次日8时在分档电价的基础上每度降0.12元,每日8时至20时在分档电价基础上每度提高3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