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0 03: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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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07 22:44
2008年湖南省本科一批理科最低控制分数线是536分,本科一批文科最低控制分数线是581分。本科二批理科最低控制分数线是482分,本科二批文科最低控制分数线是537分。本科三批理科最低控制分数线是422分,本科三批文科最低控制分数线是477分。高职专科批理科最低控制分数线是270分,高职专科批文科最低控制分数线是330分。
2009年湖南省本科一批理科最低控制分数线是534分,本科一批文科最低控制分数线是554分。本科二批理科最低控制分数线是471分,本科二批文科最低控制分数线是507分。本科三批理科最低控制分数线是411分,本科三批文科最低控制分数线是447分。高职专科批理科最低控制分数线是230分,高职专科批文科最低控制分数线是290分。
最低录取分数线
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别划定,由于条件各异,分数线的分差可能很大,最高与最低相差超过100分。
如2004年山东省最低分数线理科为374分,同年青海省最低分数线理科是240分,相差140多分。无论差距多大,但是各地确定分数线的办法是相同的,都是根据当年招生计划和考生成绩,依据人数来划定。
一般按略多于计划数划定,多数是计划数的1.1-1.2倍,全省考生按考分的高低排下来,排到该人数时的分数,就是当年该省的最低控制分数线,只有达到该分数的考生才有资格被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