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按照平等、合作、互惠的原则,经过双方协商达成协议,由甲方向乙方提供台电脑,供员工使用,特签订本合同。
一、承包期限
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承包期限为:年。
期满后双方要求续签合同,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权。
合同期间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终止。
但任何一方提出合同终止,须提前一个月知会对方。
二、承包内容及经营范围
1、经营甲方员工娱乐室电脑。
负责为甲方职工提供业余上网场所。
2、自甲乙双方签定此合同之日起,电脑由乙方统一经营规范运作,自负盈亏。
三、甲、乙双方的责任
1、甲方免费向乙方提供电脑、场地。
2、自签订合同之日起,甲方电脑由乙方进行维护保养,保障甲方电脑能够正常工作,保证网络系统正常运转。
3、甲方电脑出现故障时,(法定节假日、
特殊情况由双方共同协商),如需更换、维修硬件,一切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4、承包期满后,乙方应将上述物品交还甲方,如有遗失,损坏,乙方负责原价赔偿。
5、承包期内,乙方应严格遵守饭店各项规章制度及六常管理规定,搞好辖内的环境卫生工作,保持此区域卫生整洁,自觉接受饭店相关部门对辖内工作检查、监督。
四、仲裁
本合同发生争议时,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都可按法律程序及规定到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五、本合同如有遗漏和未完善之处,在补充协议中明确,补充协议作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六、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