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尊重家长,礼貌周到,无论其职级高低。
与学生家长沟通,语言得体、行为严谨,符合教师身份。无论家长社会地位、经济地位、文化程度如何,一视同仁。不因位高而仰视,不因职低而轻慢。
二、友善相处,主动联络,协商教育问题。
与家长建立平等友善的朋友关系,经常主动家访及电访,用好校讯通,热情接待家长来访。及时地艺术地反映学生问题,与家长协商教育策略。
(关于家访问题:每学年至少家访十人次,电访全体学生。)
三、倘有异议,协商解决,忌直面冲突。
与家长有异议时,策略地与家长相处,可与其他老师配合及时化解矛盾。任何情况下,不得与家长发生直面冲突,无论谁是谁非。
(关于与家长发生严重冲突的处理问题:主错方在家长,但教师态度冲动,扣当月绩效工资;主错方在教师,扣当月绩效工资,向家长当面道歉,全校公开批评。)
四、勿利用家长为个人谋取私利和方便。
不得将家长作为个人社会关系,不得利用家长权力为个人谋取私利和方便。(无论主动和被动)
五、勿收受家长馈赠,勿与家长私订协议。
任何时候,不得收受家长馈赠;尽量不接受家长宴请;不与家长私立任何协议,如有偿家教、学生生活照顾等。
(收受和变相收受家长馈赠的问题:如属家长主动,学校一经发现,校会批评;如属教师暗示或索要,学校一经发现,自动解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