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党政“一把手”五个“不直接分管”规定》
法律依据:《党政“一把手”五个“不直接分管”规定》 一、党政“一把手”“五个不直接分管”的内容
(一)不直接分管人事工作。
(二)不直接分管财务工作。
(三)不直接分管物资采购、资产处置工作。
(四)不直接分管工程建设工作。
(五)不直接分管行政审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