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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全省建筑施工扬尘治理和安全生产工作督导和执法检查情况的通报

2021-07-08 来源:年旅网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全省建筑施工扬尘治理

和安全生产工作督导和执法检查情况的通报

文章属性

• 【制定机关】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公布日期】2013.06.04 • 【字 号】冀建安[2013]14号 • 【施行日期】2013.06.04 • 【效力等级】地方工作文件 • 【时效性】现行有效

• 【主题分类】建筑市场监管 正文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全省建筑施工扬尘治理和安全

生产工作督导和执法检查情况的通报

(冀建安〔2013〕14号)

各设区市、定州市、辛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局),华北石油管理局: 为确保建筑施工扬尘治理工作深入开展,进一步提升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水平,5月15日-21日,我厅分5个检查组,对全省11个设区市及华北石油管理局建筑施工扬尘和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督导和执法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检查采取听取汇报和现场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检查内容主要包括:施工现场扬尘治理、专项整治、隐患排查、安全防控、文明施工及安全标准化建设等,抽查71项在建项目。总体来看,各设区市建设主管部门大都能够紧紧围绕全省施工扬尘工作的部署,结合本地实际,扎实开展各项工作。严格按照国家和省关于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隐患排查治理、“打非治违”等工作部署,认真落实各项工作要求,不断强化施工现场安全防控,大力开展和深化文明工地创建活动,进一步

提升了建筑安全标准化水平,切实消除了一批事故隐患,有效地遏制伤亡事故的发生。在施工扬尘治理和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开展过程中,措施比较得力的有:廊坊市、唐山市、秦皇岛市、沧州市、邯郸市、华北油田。

承德市会龙山东区住宅一期;唐山市金域蓝湾一期、中国水电-首郡二期一标段;秦皇岛市玉带湾四期;保定市长城汽车研发中心;沧州市人民医院医专院区门诊病房综合楼、滨河龙韵2#3#楼及1#地下车库;石家庄市国际城四期;华北油田创业家园D区11﹟-17﹟住宅四标段;廊坊市北华航天工业学校4#综合试验楼A区等项目各项工作比较到位。

邯郸市宝盛·花语城;邢台市曹演庄旧村改造工程、拥军东街城中村改造回迁一期;石家庄市金碧天下首一期、西城华府3﹟、4﹟、5﹟楼,奥北公元小区一期1﹟、2﹟住宅楼、1-6﹟楼间商业、7﹟商业,中山华府地块一13﹟、14﹟商住楼、14﹟、15﹟商业、部分地下车库二;沧州市黄骅市金都郡府购物广场、公寓楼,衡水市盛世华庭6﹟-8﹟楼、武邑县2011年经济适用房;廊坊市香河壹号东区公建区1#3#楼及地下车库、张家口市河北建设工程学院现小区二期工程13号教学实验楼项目、张家口卷烟厂片醇化库项目、盛和日月华庭小区项目;保定市满城县隆基泰和广场2#、3#、5#、6#住宅楼;承德市万华小区D区7#8#10#楼等项目不同程度地存在隐患,被检查组分别下发了隐患整改通知书或停工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并委托工程所在的建设主管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行政处罚。 二、存在问题

检查发现,全省工作进展不平衡,有的市工作力度不够,成效不明显,部分施工现场存在脏、乱、差现象,不同程度地存在安全隐患,主要表现为:

一是个别市对建筑施工扬尘治理工作思想上不够重视,敏感性不强,动作慢、力度小,成效不大,存在工作不深入,排查不彻底现象。县域施工现场管理水平普

遍低于市区。

二是部分施工企业安全生产保证体系不健全,安全管理薄弱,安全培训教育不到位,日常安全检查和验收不严谨,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现象时有发生。不能认真落实省厅关于施工扬尘治理的有关工作部署和要求,个别现场仍存在土方未覆盖、道路未硬化、垃圾清理不及时现象。

三是部分监理单位履行安全职责情况较差,对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必备资料的审核以及对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书的审核不严;未认真审查施工企业编制的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并督促施工单位严格按照专项方案施工,对于存在的问题未及时报告当地建设主管部门和安全监督机构。

四是个别施工现场安全防护不到位。主要表现在:个别施工现场脚手架与模板支撑系统拉结,临边、预留洞口防护不严密等;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技术方案没有结合施工现场实际,方案与现场脱节,不能指导施工;塔吊未办理备案和使用登记、安(拆)告知手续,信号工脱岗或不配备信号工;个别起重机械设备无专项安拆方案,证件与实际操作人员不符,个别人员无证上岗;个别现场施工升降机或外用电梯停靠层的通道口处,没有设置常闭型的防护门。 三、下步要求

目前,我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总体平稳,但不容乐观。特别是4月份以来,连续发生3起事故,形势十分严峻。各级建设主管部门、工程建设相关单位要进一步增强抓好施工扬尘和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以更加严格的措施和手段抓好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坚决防止较大以上事故发生,确保全省建筑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一)各级建设主管部门要进一步提高对建筑施工扬尘治理工作的认识,在深化专项整治和隐患排查的同时,将施工扬尘治理列入重要日程,不断完善工作措施,确保工作持续深入开展。

(二)对于此次检查发现的问题,各级建设主管部门要从思想上引起高度重视。对于现场安全管理相对较差的施工现场,要依法加强监管,增加检查频次,积极督促相关单位积极整改,全力做好安全防控工作,严防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要严格执行《河北省建筑工程安全生产动态管理办法》,对违法违规的相关单位和责任人要及时按有关要求量化记分,录入上传。要持续深入地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加大对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

(四)要积极引导企业推行安全标准化工作,不断完善企业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以“安全生产月”活动为契机,督促企业认真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强化内部安全教育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素质,建立和完善长效管理机制,全面提升安全标准化和文明施工水平。

(五)要结合近期多发事故特点和汛期易发生事故类型,进一步严格建筑起重机械的备案、使用登记、安(拆)告知等重要环节的管理重点,加强对起重机械、深基坑、脚手架、高大模板工程等危险性较大工程的监督检查力度,严格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对查出的安全隐患,要举一反三,及时提出整改措施,督促相关单位落实整改要求,消除隐患。

(六)针对县域安监机构力量薄弱的现状,设区市建设主管部门要积极采取传帮带的方式,督导县域安监机构人员加强理论学习,提高安全监督人员业务水平,及时发现和解决施工过程中遇到的各类安全问题。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3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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